特种设备许可证
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许可证:
制造企业产权变更
问题:总局领导您好!我市某锅炉压力容器制造企业发生产权变更,准备将原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资源条件转到新注册的公司,新公司资源条件及制造地址未发生任何变化,原公司保留,不再从事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这种情况在新的许可规则中没有说明。请问:这种许可证变更如何走流程?需要重新进行取证评审吗?谢谢!
答复:如果新公司和原公司存在股权关系,可以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准许变更。
特种设备许可证
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许可证:
41、压力容器制造质量管理系统责任人问题
问题:在学习时,有几个问题:
1. 我在咱们留言板上看到2020年1月2日,有一个留言,关于质量责任人的问题,给的答复说:作流程中有监督关系的不能兼任,比如焊接责任人与无损检测责任人不能兼任,终检验责任人必须单设;请问这里说的终检验责任人是否是指工程师?
因为我在 TSG 07-2019 新许可规则里只看到
M1.2.2 规定 工程师不能兼任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
2. 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是否可以担任检验员工作?
答复:1.终检验责任人一般是指检验与试验责任人。 2. 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可以担任检验员工作。
特种设备许可证
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许可证
特种设备的制造、安装、维修、改造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与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相适应的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
2.有与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测手段。
3.有健全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
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机动车辆的维修单位,
应当有与特种设备维修相适应的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以及必要的检测手段。
以上信息由专业从事燃气管道(GB1)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办理程序的济南群峰于2025/3/19 13:11:05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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