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高层居民用建筑或场所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并宜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一类高层公共建筑(除游泳池、溜冰场外)及其地下、半地下室;
2、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及其地下、半地下室的公共活动用房、走道、办公室和旅馆的客房、可燃物品库房、自动扶梯底部;
3、高层民用建筑内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4、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
下列部位宜设置水幕系统:
1、特等、甲等剧场、超过1500个座位的其他等级的剧场、超过2000个座位的会堂或礼堂和高层民用建筑内超过800个座位的剧场或礼堂的舞台口及上述场所内与舞台相连的侧台、后台的洞口;
2、应设置防火墙等防火分隔物而无法设置的局部开口部位;
3、需要防护冷却的防火卷帘或防火幕的上部。
注:舞台口也可采用防火幕进行分隔,侧台、后台的较小洞口宜设置乙级防火门、窗。
图书馆是公共聚集场所之一,其特点是:电器设备多;图书资料多;人员流动量大,管理难度大。为了做好图书馆的消防安全工作,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对进出图书馆的人员要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入馆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
2、图书馆的各级领导要定期对馆内消防安全进行自查,及时排除各种火灾隐患。
3、定期对馆内电器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馆内电器设备的安全运行。
4、进出各阅览室的楼梯、通道必须畅通,并悬挂“安全出口”标识等消防安全警示标志。
5、制定“图书馆消防安全应急疏散预案”,定期对图书馆工作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使全体工作人员学会对初起火灾的扑救和引导人员疏散的方法。
6、严格加强图书馆的消防安全值班制度,值班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并进行值班登记,确保图书馆的安全。
以上信息由专业从事廊坊灭火器检修规范的河北建筑消防中心于2024/5/6 10:15:30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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